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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傳統文化研究系列
  臺灣近五十多年來,其高等教育中綿延一甚優良之傳統,即重視古典文獻學教育與研究。導夫先路者乃楊家駱、蔣復璁、屈萬里、王叔岷、昌彼得諸前輩學人;繼之而興者則有潘美月、劉兆祐、吳哲夫、王國良、周彥文諸教授。潘教授諸位現仍授學上庠,除以「目錄學」、「版本學」、「校讎學」等課程設教外,並指導莘莘學子從事相關方面之學術研究。是故,半世紀以來,台灣各大學研究生以古典文獻為主題而撰成博、碩士論文者近千部,成績斐然可觀。上述成績之所以達致,皆拜楊、蔣諸大師篳路藍縷,開創斯學;亦賴潘、劉諸教授仍力耕耘,循循善誘之賜也。
  年前,潘美月教授與杜潔祥先生勞心竭思,認真規畫,就前述近千種之博、碩士論文,選取其中質量俱優者先行彙編出版,其書揭取「文獻」之義,命名為《古典文獻研究輯刊》,目前已付印《初編》四十一種、四十冊,《二編》十七種、二十冊,皇皇碩果,裨益學林矣!
  考「文獻」一詞,始見《論語‧八佾》篇,其文曰:
子曰:「夏禮,吾能言之,杞不足徵也;殷禮,吾能言之,宋不足徵也,文獻不足故也;足,則吾能徵之矣。」
東漢鄭玄注此章曰:「獻,猶賢也。我不以禮成之者,以此二國之君,文章賢才不足故也。」鄭玄所解似過迂曲,良難明白。
  南宋朱熹《論語集註》則曰:「杞,夏之後;宋,殷之後;徵,證也;文,典籍也;獻,賢也。言二代之禮,我能言之,而二國不足取以為證,以其文獻不足故也;若足,則我能取之,以證吾言矣。」朱子釋「徵」為「證」,較鄭玄平白易曉;惟釋「獻」為「賢」,則仍據鄭氏,依舊難明也。
  宋末馬端臨著《文獻通考》,其〈自序〉解「文獻」之義則曰:
凡敘事則本之經史,而參之以歷代會要,以及百家傳記之書,信而有證者從之,乖異傳疑者不錄,所謂文也;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,次及諸儒之評論,以至名流之燕談、稗官之紀錄,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,證史傳之是非者,則採而錄之,所謂獻也。
案:余揣馬氏所釋之「文」,殆指古代史料也;所釋之「獻」,則謂近世史料也。馬氏如是闡說,直接明晰,言之成理,應為確解。據是,則孔子所言之文獻,乃指古今史料;於《論語‧八佾》中,孔子並清楚道出其說解夏、殷禮之準則與要求,蓋須用文獻以證成之,否則其所說解者,於學術上均難成立。就此以理解孔子之意,則孔子重視文獻之用心,及講學務求藉文獻以證己說之主張,殆可審悉矣。
  潘教授、杜先生對治學重文獻,及以文獻證成學說之認知,想必與孔子無異。用是本其堅毅意志、高瞻遠矚,排除艱難,以肩承出版之重擔。其目的殆欲藉此次之出版,一則鼓吹研究學術須重視文獻之主張,再者則給予台灣博、碩士生出版論文之機會,三則為學術研究者提供豐富之學術資料,真可謂一舉而三得。據是,則潘、杜二氏擇心之高致,其嘉惠學壇之勞績,及版行古典文獻研究論文之豐碩成果,有目共睹矣。
  茲以《古典文獻研究輯刊》二編付印在即,承潘、杜二位之美意,命贅數言,以述《輯刊》出版始末。撰序既竟,余願借序末之一角,謹就二氏之貢獻,略申欽佩之忱,而所草戔戔之文,願讀者亦垂詧焉。
二○○六年三月十日,何廣棪撰於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。